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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” 绥芬河细化经营场所防控措施

作者: 来源:政府 2020-04-18 10:54:07

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”防控措施,16日,绥芬河市发布就有序推进允许开业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超、药店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。公告内容包括8方面:切实履行主体责任...

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”防控措施,16日,绥芬河市发布就有序推进允许开业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超、药店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。

公告内容包括8方面:切实履行主体责任。法定代表人、经营者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切实承担起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;确保经营场地安全卫生。守住安全底线,遵守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有关规定,提前做好重点设施设备、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。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,确保经营安全;严格员工管理。执行员工凭“龙江健康码”上岗制度,每日早晚两次检测体温,组织健康打卡并核查信息,“一人一档”做好登记;严格出入口管理。入口必须有醒目的提醒提示和基本的防控制度告示牌、“龙江健康码”。加强出入口管理,严格实行“测温、扫‘龙江健康码’、戴口罩”出入管理。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,杜绝人员聚集。安排专人维持秩序,合理设置结账通道,不戴口罩者一律不得入内;建立健全防控机制。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员工和消费者存在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异常症状,第一时间要求员工和消费者留置,及时报告疾控中心,并实施隔离、送医等措施;超市、商店(含副食品店、便利店、食杂店、果菜店)等销售的散装食品要用袋分装,确保顾客不直接接触食品,设有防尘隔离设施,要专人销售,建表立卡,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接触;美发店要加强内部人员管控,实行顾客预约理发,每次只接待1名顾客。场所内不得多于2人(1名顾客、1名从业人员)。保证毛巾、理发器具应“一客一换一消毒”。对预约理发的顾客询问健康状况,严格实行“测温、扫‘龙江健康码’、戴口罩”出入管理。发现有发热、干咳等症状的顾客不予提供理发服务,第一时间留置顾客,及时报告疾控中心,并实施隔离、送医等措施;从事电商业务的企业在做好扫码、测温、戴口罩个人防护安全的前提下,可以开展网上(含微信)售卖服务,上班期间保证工作人员不超过两人,电商包裹由专业快递人员配送,确保电商企业与专业快递人员安全交接货物。

公告要求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防疫监督指导,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机制,严厉查处防控措施不到位、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经营场所。压实责任,加强监督检查,对工作不力、失职渎职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。(作者:杜怀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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